本报昨(1月10日)天以《香港法院判星辉欺诈黄圣依》为题对这场纠缠了一年之久的官司进行了独家报道,原以为这件事情会在法官的宣判中结束。不料,昨天因为星辉公司对于黄圣依方面的证据提出质疑,香港法院将宣判的日期延期到1月26日。
昨天10时35分,黄圣依与周星驰的星辉公司的违约官司在香港法院开庭。据记者了解,黄圣依方面在开庭的前一天已经
之后,星辉公司请求法院公布黄圣依解约以来的所有收入状况,并将所有收入汇入到法官指定的公共账户中进行监控,法官当场予以驳回。此外,星辉公司还要求黄圣依方面公布2005年10月10日以前(之前黄圣依在星辉公司)所有收益的详细清单,对此法官要求核准。最后,法官宣布核准后于1月26日继续开庭。
此外,黄圣依方面当庭提出了一项投诉,他们认为星辉公司涉嫌妨碍司法公正。投诉称,星辉公司此前发布了一条新闻,新闻中说香港法院强迫黄圣依必须到庭,不然就缺席宣判。黄圣依经纪公司的宣传负责人表示:“这是一条他们炮制的假新闻,因为事先已经得到黄圣依可以不到庭的许可,今天周星驰不也是没来吗?”同时这位负责人称,他们对于给这件官司提供的所有证据负责,他保证所有的一切都是属实的。此外,他希望有关这个官司的声音立即中止,因为这个官司黄圣依的很多宣传不能做,唱片出了也不能发行。最后他表示,“我们相信法律的判决。”